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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决技术泄密迫在眉睫

[ 作者: | 更新日期:2007-7-3 09:31:12 | 阅读次数: | 评论 0 条 | 我要投稿 ]
“去年我的提案是关于(汽车)零部件打假的问题,今年我的提案主要是修改刑法,保护企业技术机密的问题。” 全国人大代表、安庆市环新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潘一新在京西宾馆接受记者采访时,表示零部件企业技术机密得不到保护的情况愈演愈烈,建议修改现有法律,尽快解决这一问题。

  随着零部件领域竞争激烈程度逐渐升温,采用不合法的手段窃取企业技术机密的事件时有发生。“比如说从企业里挖技术人员,这个人会带过去一部分技术,虽然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有这方面的规定,但经常出现不按照合同办事的情况。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在现有人员中渗透,搜集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。”作为中国最大的活塞环专业生产企业的董事长,潘一新坦言自己的企业也遇到过这个问题。

  显然,这种做法有可能使这些技术领先的企业丧失一部分技术优势,严重挫伤了企业投入巨资进行技术研发的积极性,可以说对中国零部件行业整体技术进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。“如果说打假主要涉及到零部件的售后市场,那么保护技术机密问题还关系到OEM市场。”

  最让这些企业感到头痛的是,“当前的法律虽然对这类问题有规定,例如刑法第219条虽然规定了侵犯商业机密罪,但在实际中操作性不强。”潘一新告诉记者,企业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往往会碰到立案难、取证难等问题。例如法律规定只有给商业机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才予以追诉,但实际操作中,经济损失特别是直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,举证也有一定难度。 字串2

  另外,“现有法律虽然规定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,但仅限于国有企业,不适用于民营企业、合资公司,只适用于企业的董事等,不适用于关键技术人员。”潘一新指出,应该扩大该罪的适用范围,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种类型的企业,掌握企业核心技术的技术人员和主要销售人员也不应排斥在外。“这样既有助于维护企业有序的市场竞争,也有利于人才在企业之间合理地流动。”
Tags:技术 解决 机密 规定 零部件 一新 虽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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